欢迎访问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点击进入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专题频道
 商业秘密概述    法律法规
 
 

  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商业秘密往往是其生存发展的核心,一旦商业秘密泄露,企业的竞争能力定然受损。因此,如何保护商业秘密不受侵犯,是每个企业都关注的问题。

 
 
   
《民法通则》(节选)
《刑法》(节选)
《合同法》(节选)
《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节选)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修正)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商业秘密构成要件问题的答复》

 
  企业服务     救济指南
   
商业秘密的特征
商业秘密的内容和范围
商业秘密与一般知识产权的比较
商业秘密的合理获取
特许经营与商业秘密保护
企业同职工签订保密协议的方式和内容
   
   
   
 
 
   
法院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认定
人民法院对反不正当竞争中权利人保密措施的认定
人民法院对不正当竞争中商业秘密的认定
如何判定客户名单是否构成商业秘密
人民法院处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的规定
商业秘密被侵犯可采取的救济措施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政责任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措施
   
 
  典型案例     学术解析
   
富士康诉比亚迪商业秘密侵权案开审
利用商业秘密谋求不正当利益 一企业跳槽业务员领刑九年
跳槽后使用原单位信息 赔偿8万元
“剽窃式跳槽”危及企业生存 商业秘密如何保护?(图)
知识产权保护上演“无间道”现实版
签保密协议跳槽同类公司 疑泄密被判赔偿8万
离职员工联络旧客户谈生意 被判赔原单位10万元
电脑资料成有力证据 侵犯商业秘密判赔90万元
工程师窃走价值920万元的技术秘密
皇明集团员工跳槽遭索赔10万
   
 
   
【刘春田】[cctv-10《百家讲坛》]跳槽引发的纠纷
【刘春田】商业秘密的法理分析
【张玉瑞】裁定界线不清晰 中国商业秘密刑事保护亟待解惑
【张玉瑞】商业秘密保护中的竞业限制问题
【企业视点】以商业秘密形式保护企业核心技术
【企业视点】保护商业秘密宜采用事前救济方式
【专家观点】我国商业秘密刑法保护暴露法律模糊地带
【加里·卫斯】商业秘密离中国公司有多远
   
   
   
 
 | | 动态新闻
       
广东深圳探索立法保护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保护战略研讨会”利召开
国务院:价格执法者泄露商业秘密将受到追责 国家商务部:防范和制止利用互联网络盗取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保护论坛”在上海举办 国家税务总局:有义务为个税申报人保守商业秘密
第二次经济普查强调保守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泄漏:妨碍医药行业成长的毒瘤
 
 热点专题刘春田专栏  吴汉东专栏  银行业知识产权保护  网络域名  驰名商标  商业特许经营 
 
 
主办: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承办: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6025182号